文/黄大智
在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中,国内终于迎来了一波看起来还不错的“补偿性消费”。国税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清明假期(4月3日至5日),全国居民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与去年清明假期相比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住宿餐饮业,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销售收入已经超过了疫情之前,也就是2019年的清明假期取得的收入。
清明小长假迎来“补偿消费”
在响应2021年春节“就地过年”的号召后,清明假期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小长假,各地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不仅迎来了居民“补偿式返乡出游”需求的激增,同时还叠加旅游踏青季的需求,再加上疫情防控得力,各地政府对出行和服务业经营的限制也在放宽,居民被压抑的消费需求有了极其明显的回暖。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今年清明假期,全国发送旅客近1.5亿人次,比去年清明假期增长近1.5倍。其中民航预计运输旅客超过400万人次,比去年清明假期大幅增长2.5倍。铁路日均发送旅客更是超过了1000万人次。
文旅部的数据也显示,今年清明假期国内旅游出游1.02亿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44.6%,恢复至疫情前同期的94.5%。数亿人次的周边游、跨省游,直接带动了消费的增长。
国税总局公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各行各业的销售收入都有了极大的增长。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8%,两年平均增长10.9%,其中粮油蔬果、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通信设备、服装鞋帽消费增速较快,分别增长41.9%、40.7%、25%、22%。
而“补偿式返乡出游”和踏青除了带动住宿餐饮大幅度增长外,其相关行业也都大幅度回暖。其中,民宿服务、经济型连锁酒店、旅馆分别同比去年增长90%、73.9%、6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4.8%、7.3%、9.6%。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1.7%,两年平均增长8.5%。旅游相关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9.2%,文体娱乐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4.7%。
居民旺盛的出行需求在企业层面同样能够得到验证。
同程旅行平台发布的《2021清明小长假出行报告》就显示,2021年清明假期,其平台上国内住宿、国内机票、国内门票等多项业务数据,都已经反超疫情之前2019年的同期水平。
飞猪平台发布的《清明假期出游报告》也同样显示,清明旅游预订量同比增长超450%。其中,乡村民宿预订量同比增长超16倍,门票预订量同比增长超20倍。
长达一年多被压抑的需求,终于在清明假期这个出口“表达了出来”。
促消费,提高收入是关键
火爆出行需求的另一面,我们同样看到了消费的另一面。
文旅部的数据显示,今年清明假期旅游出游人次恢复至疫前同期的94.5%,但国内旅游收入却仅恢复至疫前同期的56.7%。
虽然这其中存在着近程旅游占比高、旅游产品价格低、景区减(免)票等客观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相比于疫情之前,居民的消费意愿有所降低了。
居民消费意愿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未来我国消费的恢复情况,进而影响疫情后经济的增长。政府也对此十分关注,接连不断出台“促消费”有关的政策。前不久,发改委等28个部门还印发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了24项举措,着力破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
但是从居民个人角度而言,制约消费最显著的因素则是收入。
疫情不仅在短期内使很多家庭没有了收入来源,同时也使众多的家庭收入出现了不小的下降。收入少了,自然会降低开支,再叠加上疫情给人们带来的恐慌感和不确定性,居民会更加倾向于谨慎消费,多加储蓄,由此导致消费进一步收缩。
因此,促消费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从收入着手。
首先是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特别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的居民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要改变这种趋势,提高居民收入占比,让居民对收入的获得感更强,对于居民收入中占主要的劳动报酬增长更要重视起来。
其次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二次分配的方式,调整收入差距。过去我们“初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现在不仅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公平,在二次分配中要更加注重公平,要发挥二次分配在平抑一次分配收入差距方面的问题。
最后是增加分配方式,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三次分配是“慈善事业机制”,要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鼓励富人自愿拿出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平缓收入差距。
当然,虽然收入是影响消费最重要的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提升消费也不是仅仅依靠提升收入一种措施,而是要系统筹划,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调整未来消费预期、增加消费供给等方式,实现消费需求潜力的释放。
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