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曲忠芳 李正豪 北京报道
历时近一年半,证监会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股票简称*ST同洲,002052.SZ)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正式结束。
3月10日,*ST同洲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该公司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有3项,包括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这份处罚告知书称,证监会将对*ST同洲予以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袁明给予警告、处以90万元罚款,并对在涉及信息披露违法的年报中签字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监高”)等多名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处罚消息一出,*ST同洲股价在3月11日、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截止到3月12日收盘,*ST同洲股价报收1.36元/股,总市值为10.15亿元。
财务造假遭处罚
*ST同洲公告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显示,该公司因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导致“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虚增净利润2897.77万元,2016年虚减净利润267.77万元”。因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同洲电子“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3950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3935.67万元”。此外,2015年,同洲电子向深圳市安迪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健之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销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的呆滞存货,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1254.3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1254.35万元。
总的来说,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2015年度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业内人士指出,同洲电子在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数据造假,通过“虚增”“虚减”等手段将中间一年即2015年的亏损额往左右相邻的年度“腾挪”,是为了躲避《证券法》中“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终止上市”的条款生效。
*ST同洲的财务造假,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投资者可以进行维权。正在帮助投资者维权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截至3月12日,该律所已收到了50多位*ST同洲的投资者的维权登记信息。
*ST同洲在今年1月28日发布的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称,2020年该公司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在1.6亿元至1.8亿元之间,营业收入在2.75亿元至2.95亿元之间。
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不再属于终止上市条款,而是规定,在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公司将被*ST,连续两年即终止上市。目前来看,同洲电子短期内还未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况。不过,因财务造假被监管处罚,给本就深陷业务运营困境中的*ST同洲更加蒙上了一层阴影。
业务“溃败” 前景堪忧
公开信息显示,同洲电子成立于1994年,于2006年登陆A股,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电视机顶盒。需要注意的是,机顶盒设备一般分为有线、无线、卫星等类别,主要依靠广电运营商的集中采购。同洲电子曾依靠广电资源一度占据机顶盒市场主流。
然而,同洲电子是如何一步步沦落到现在境地的呢?
产业观察家丁少将指出,同洲电子的衰落主要包括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从机顶盒领域来看,广电运营商的市场化不足,经营理念、产品体验以及服务等,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厂商相比差距非常大,市场份额被后两者所蚕食。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提供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业务,能够与家庭宽带、手机相绑定来推广,互联网厂商依靠流量入口资源更具竞争力。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厂商的发力,严重挤压了传统的广电市场,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同洲电子“自身的问题更为严重,虽然它看到了电信运营商的IPTV、互联网厂商的OTT业务发展飞快的趋势,自身想转型,但战略制定宏大,资源和能力又跟不上,出现贪多求大、急功冒进的问题,如转型做智能手机、推操作系统甚至电视、中间件等,整体的业务布局宽泛,什么都想干的结果就是什么也干不好”。
“新业务做不起来,传统业务又被挤压。当业务不好的时候,公司内部管理的很多问题往往就会暴露无遗,内忧加外患最终导致同洲电子滑向如今一地鸡毛的境地。”丁少将如是评论道。
根据公开报道,同洲电子在近10年里动作频频,如2012年时推出过智能手机,还打出了国产自主操作系统的“旗号”,次年又推出了智能一体电视“飞TV”,力图实现电视、PC、手机、平板电脑等多屏终端联动的产品线布局,然而,这些动作并未给同洲电子的业绩带来好转,反而被*ST(指A股对部分股票的特殊处理,代表退市风险警示)。
业务“溃败”的同时,同洲电子内部更是动荡不断。创始人袁明先是大规模减持股票,后于2016年辞去了董事长职务,2017年10月,根据公告,袁明已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小牛龙行”)达成协议,全部股权转让至后者。颇令业界“玩味”的是,袁明将手中的同洲电子股份作为质押提前从小牛龙行借出了8.7亿元,随后拒绝履行相关义务。2017年,通过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袁明“以股抵债”。2019年8月底开始,*ST同洲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公告“董监高”的辞职消息,内部竞争的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就在今年3月1日,*ST同洲发布公告称,任命莫冰担任公司总经理。从简历来看,莫冰今年40岁,自2020年4月起担任同洲电子执行总经理,今年2月23日起担任董事,截至目前,莫冰未持有*ST同洲股份。公开信息中关于莫冰的消息很少,记者多次致电同洲电子官方,欲进一步采访莫冰上任后是否有改革措施,但截至发稿,其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助理编辑:吴清 校对:颜京宁)